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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部门概况

学生处为学校内设处级机构,与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合署,加挂校征兵工作站。处级领导职数为处长(部长、主任)1名、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2名。目前已配备处长、副处长各1人,设8个科室(科级职数9个),工作人员16人。具体如下:

1.综合科(2人)

2.就业指导科(4人,其中1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3.思政教育科(1人)

4.学生管理科(1人)

5.资助管理科(勤工助学科)(1人兼)

6.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4人)

7.易班办公室(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中心)(1人)

8.国防教育科(1人)

二、部门职能 

学生处与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合署,加挂校征兵工作站,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学校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订总体教育方案,指导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管理和学生事务工作,指导学院开展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违纪处理等工作。

4.负责学生奖励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助学贷款服务、困难补助、入伍与退役学生国家教育资金资助、勤工助学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心理教育与咨询队伍建设,指导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组织开展心理教育预防、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工作。

6.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开展学生军训与军事理论教育、拥军优属等工作,组织并指导学院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服兵役和退役复学学业服务工作。

7.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编制并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8.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9.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优、调配等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辅导员招聘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学工系统干部选配工作。

10.会同校团委做好校学生会学生干部考察、配备工作;审核学生社团;加强思政委员等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11.负责大学生网络思政工作,打造易班发展中心平台,指导各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建设。

12.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传承沈浩精神,积极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

13.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