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就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度在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及数量
1.评选标准依据《学生手册》中《铜陵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的有关规定。
2.同等条件下,没有违反“四个严禁”规定的宿舍成员优先推荐参评先进个人,没有发生学生涉嫌电信诈骗行为的班级优先推荐参评“先进班集体”。
3.有学生担任校级(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学生社团正副会长的班级,符合条件的,优先评选“先进班集体”。
4.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符合评选条件的,自行向校团委申请指标。按程序须由所在班级、学院审核、决定是否同意推荐,若推选不占本班、本学院指标。
三、工作要求
1.评优工作要在各二级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严格按照程序展开。各班级、各二级学院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各单位(含各二级学院、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于11月27日前将先进班集体与个人审批表(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先进班集体与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4、附件5)电子版报送学生处、校团委邮箱,同时报送盖章纸质版到学生处、校团委。逾期未报送视为弃权。
3.同一学年不能同时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4.此通知只对铜陵学院所属各二级学院发布,建议各联合培养单位参照办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吴老师、校团委姚老师,联系电话:0562-5883641、0562-5882950;学生处邮箱:xsc@tlu.edu.cn、ytw@tlu.edu.cn;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11室、南楼207室。
附件: 1.《铜陵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
2.《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3.《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审批表》
4.《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5.《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1:铜陵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docx
附件2: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docx
附件3: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审批表.docx
附件4: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x
附件5:铜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处 团委
2024年11月8日